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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:瞒报安全事故 今起最高可处罚500万元
发布日期:[07-12-09 16:52:15] 来源 点击次数:[]


 
    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,日前该局就瞒报安全事故的行为开出今年以来最大罚单,向成华区一工地坍塌事故作出处罚决定,一责任单位被罚款5万元外,由于对事故隐瞒不报还被追加罚款12万元。另外,《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》今日起将正式施行,根据规定,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谎报或瞒报事故等6种行为将进行重处,最高处罚可达500万元。    

    今年10月19日,成华区东林拆迁安置小区室外雨污分流工程工地发生坍塌事故,造成1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。事故发生后,施工单位隐瞒不报,并擅自对事故沟槽进行回填,破坏现场。按照规定,事故发生后,责任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报告,事故情况2小时内就应上报到市安监局。但市安监局在第二天通过他人举报才知道这起事故。经调查,市安监局作出重处决定,5名责任人员分别被处以了6000元至1万元的经济处罚,2个责任单位也分别被处以了4万元和5万元的经济处罚。并对一名隐瞒不报的主要责任人追加处罚2万元,一个主要责任单位被追加处罚12万元。 (李磊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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